上訴庭裁定私人協約和換地建丁屋合憲 政府及鄉議局歡迎裁決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上訴庭裁定私人協約和換地建丁屋合憲 政府及鄉議局歡迎裁決

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政府及鄉議局上訴得直,指以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興建丁屋合憲,並駁回郭卓堅的上訴。

判辭指,丁屋政策自1972年實行,一直沒受過法律挑戰,意味在申請人入稟司法覆核前,丁屋政策一直被視為合法;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的時間與法例實施,相距非常遠,對現時擁有丁屋的原居民,造成偏見及帶來潛在困難。判詞又提到,1972年至2018年間,有逾11萬名原居民申請興建丁屋,指丁屋政策牽涉重要的新界土地規劃,延遲申請司法覆核,對新界土地行政管理帶來負面影響,但原審法官並未有加以考慮。

判辭指,丁屋政策自1972年實行,一直沒受過法律挑戰。

判辭又提到,申請人本身並沒有打算興建丁屋,亦沒有任何土地利益,提出申請的理據並不充分。郭卓堅和社工呂智恆早前就丁屋政策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2019年曾經裁定他們部分勝訴,指原居民在自己的土地以「免費建屋牌照」興建丁屋,屬於傳統合法權益,但以私人協約形式和換地方式建屋,就屬於違憲。郭卓堅、政府和鄉議局都不滿裁決,提出上訴。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表示,丁屋申請處理進度緩慢,目前積壓個案接近1萬宗,其中以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興建丁屋的申請,積壓幾千宗,部分申請人甚至已離世,促請政府盡快恢復處理申請,加快工作,維護新界原居民權益。

發展局歡迎法庭裁決,表示將研究判辭,再安排恢復接收及處理的以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興建丁屋的申請。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