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示威暴乱 消防员认非法集结罪判囚34个月
一名曾获颁“花鸡绳”的消防员承认前年11月10日在旺角山东街非法集结等5罪,早上在区域法院判监34个月。
被告方志雄承认非法集结、抗拒警务人员、管有违禁物品、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以及管有无牌无线电通讯器具共5罪;案情指去年11月10日,方志雄在山东街参与非法集结,被警方截停期间,将汽油弹抛在路面,之后激烈反抗,打中警员面罩以及将对方撑起,其后被搜出弹簧刀、槌、铁笔,以及3枚汽油弹等物品。
34岁被告方志雄任职消防员近10年,2017年因拯救被困飞鹅山的内地人,而获颁发“花鸡绳”,还押期间错过儿子出生,代表律师求情指,被告希望尽快与2名年幼子女团聚。
法官祈士伟指案情严重,包括手持汽油弹令行为升级,亦严重扰乱公众秩序。被告多位同事呈上求情信赞扬表现,并已经还押14个月,要与家人分开,亦失去以后服务公众的机会,决定判监34个月。
至于同案另外2名被告,17岁学生林展陶承认非法集结罪,判入更生中心;26岁兼职银行职员赵皓隽承认非法集结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判2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