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女生向路轨掷物拒捕判囚8个月 上诉刑期遭驳回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中大女生向路轨掷物拒捕判囚8个月 上诉刑期遭驳回

前年反修例动乱中,于11月11日有人发起“大三罢”,一名中大女生被控当日在大埔港铁路轨投掷竹枝及拒捕,早前被判囚8个月。她不满刑期,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被法官李运腾驳回,更指出原判刑期已太轻,本原要上调刑期。

上诉人卢佩瑶透过律师说,原审裁判官没有考虑社会服务令,没有适当地考虑感化主任正面建议。但法官在判辞中形容,刑期已是相当宽大,甚至可以说是略低,若非上诉人背景良好和年轻等,还打算上调刑期。

法官认为,被告的罪行威胁铁路系统稳定运作,以及车上司机和乘客安全,万一列车出轨,可能会牵连民居,故判刑须具一定阻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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