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被裁定死於自殺 法庭稱悲劇原可免發生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被裁定死於自殺 法庭稱悲劇原可免發生

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女教師林麗棠前年在學校墮樓身亡,死因裁判官早上頒下裁決,裁定死於自殺。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表示,林麗棠因未有就澳門交流活動發出通告,被時任校長羅婉儀多次責備,形容漏發通告事件屬悲劇起因,如果羅婉儀對事不對人、撤回叫林麗棠自動請辭的說話等,悲劇可以避免發生。

裁判官周慧珠指,時任校長羅婉儀在處理澳門交流團出漏通告一事上,似乎只要求林麗棠一人承擔責任,包括曾警告林麗棠不如辭職,情況與作供老師形容羅婉儀欺善怕惡脗合。裁判官引述作供學校書記,指過往羅婉儀每次召見林麗棠都會大聲責罵,包括曾因圖書館遺失圖書,責罵到對方哭泣,反問如果連遺失圖書都會將對方罵至哭泣,又怎會如羅婉儀所聲稱,就澳門交流團一事,只是「哀求」林麗棠辭職。

時任校長羅婉儀,被裁判官質疑並非對事不對人。

裁判官認為,事件中如果羅婉儀並非對人不對事、如果有同事講公道說話、如果東華三院能夠掌握李東海學校情況,事情或者可以避免。裁判官又反駁羅婉儀早前所指,作供老師都是因為與林麗棠關係好而針對她的說法,認為老師都是專業,不會只因為工作量大就對校長不滿,反而都表達是因為羅婉儀的語氣及態度,而感到不滿。

林麗棠終年48歲,生前在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任職超過20年,2019年3月6日早上7時許,由校舍高處墮下死亡。死者家屬,以及作為與訟一方時任校長羅婉儀,及東華三院時任主席王賢誌亦到死因庭旁聽。裁判官慰問死者家屬,說相信他們的悲痛,事隔兩年都未能消退,但希望家人能有力量及勇氣面對每一天。死者父親落淚痛哭,林麗棠胞妺在庭外激動落涙,認為裁決還姐姐一個公道,感謝願意作供的老師,認為事件中誰人應該負責已經很清晰,但她不明白為何羅婉儀仍推卸責任,希望教育局重新審視她的公積金安排,亦希望各方吸取教訓。而羅婉儀在離開法庭時,則指裁判官說法與事實有距離。

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法團校董會,於事近一年後,在去年初決定解僱時任校長羅婉儀,指其管理方式不理想。羅之後入稟勞資審裁處,指學校法團校董會無理解僱,向其追討直至退休為止的薪金,以及要求復職。勞資審裁官當時在庭上直指羅的要求不合理,表明僱傭條例沒有列明須聘用員工直至退休,並將案件押後至死因庭有結果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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