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作出裁決黎智英再向高院申請保釋 案件下周四聆訊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終院作出裁決黎智英再向高院申請保釋 案件下周四聆訊

律政司就高等法院早前批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保釋向終院提出裁上訴,終院裁昨日定律政司得直後,黎智英一方再提交文件,向高院重新申請保釋,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下星期四開庭聆訊,並改由高院法官彭寶琴處理。

黎智英去年12月,先後被控欺詐和勾結外國勢力罪,2宗案件在提訊後,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他保釋,之後黎智英再向高院提出保釋申請,獲李運騰法官有條件批准,包括交出一千萬元保釋金,不離開住戶、不接受訪問、不發表文章、不用社交媒體發言等。律政司其後提出上訴,結果獲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

終院的判詞指,是次上訴的爭議,在於對國安法第42條有關保釋的詮釋,終審法院裁定,第42條為保釋加入了嚴格的門檻要求,但原審法官錯誤地將國安法第42條,視為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所規管的保釋機制沒甚麼影響,因此裁定原審法官批准黎智英的擔保必須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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