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会申请10亿元设疫苗保障基金 死亡个案最多获赔250万元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政府向立会申请10亿元设疫苗保障基金 死亡个案最多获赔250万元

政府向立法会财委会申请10亿元拨款,为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后出现的异常情况,设立保障基金。财委会下周五将会审议,初步建议40岁以下的死亡个案,最高保障额为250万;40岁或以上为200万;至于伤害个案,40岁以下最高保障额为300万,40岁或以上为250万。

政府所设立的保障基金,申请人士需符合2个条件,包括有关的接种疫苗后异常事件获注册医生证明;以及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未能排除事件与接种新冠疫苗有关。申索应在接种最后一剂疫苗起计2年内提出。

当局指,申索人向疫苗制造商作出法律追索的权利不受影响,但不得获双重保障,如果法院裁定市民获赔偿,在保障基金获得的金额,会从赔偿额中抵销。 当局表示,建议设立基金,是希望支援向接种疫苗后身体不幸受伤害的人士,加强市民对接种计划的信心,让市民在等候向疫苗制造商民事索偿期间,都有即时的财政援助。

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彭鸿昌相信,订立保障基金可增加市民对接种疫苗的信心,赔偿金额亦合理,但建议政府列明,一旦受害者认为赔偿额不足以弥补损失,例如长远影响工作能力,受害者即使已获基金赔偿,仍有权再作民事追讨。他又指,基金初步订立最长2年的申索期是可以接受,但认为在部分疫苗使用新技术,加上长期副作用仍未完全清晰下,建议政府可考虑延长申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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