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修例後4名現任區議員應失去資格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有關完善宣誓安排的修訂法例一旦通過,有4名曾經被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現任區議員,應該會失去區議員資格。
據資料顯示,原定去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共有12人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當中有4人是現任區議員,(左起,見上圖)包括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東區區議員鄭達鴻、南區區議員袁嘉蔚和荃灣區議員岑敖暉。
曾國衞指出,修例建議中提出,如果過去曾經依法被認定及公布,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便不具備區議員的條件。他說,4人去年被選舉主任裁定不符合擁護及效忠,提名不獲接納,因此條例一旦通過,理論上便會失去有關資格。他說,待稍後法例通過後,民政事務局會作出適當跟進。
另外,曾國衞被問到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曾在2017年因侮辱國旗罪成,是否也失去參選資格。他說,個別議員曾經違反法例,也是按整體安排,若曾經有任何拒絕或忽略宣誓、從事任何違誓行為,或者不符合擁護及效忠,基本上由認定那刻開始計,5年內失去當選及參選資格。
曾國衞在回應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有關「愛國者治港」的講話時指出,他認同完善選舉制度是刻不容緩,指過去各級議會都有「非愛國者」當選,包括鼓吹「攬炒」、包庇暴力的人士,選舉制度有改善空間。他又指,香港可以循「政改五步曲」的程序,修改選舉制度,但中央也可以用「一步曲」方式改革,指並非新事物。
曾國衞指,中央政府列出多項「愛國者」的標準,一方面要堵塞漏洞,維護國家安全,防止國際反華的政治代理人,進入特區政權機關,同一時間要尊重市民的民主權利,確保選舉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