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頒拒保釋判詞:無充足理由相信黎智英不再危害國家安全
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繼終院作出涉國安法案件保釋理據之後,日前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高院被拒,法官彭寶琴下午頒布書面判詞,指法庭沒有充足理由相信他在保釋期間,黎智英不會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彭寶琴在判詞指,法院不只要考慮黎智英會否重犯被控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還要考慮他會否再犯任何形式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由於黎智英日前在獄中再次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考慮到保釋的潛在風險,以及黎智英的財政背景、人脈關係等,認為無充分理由相信他不會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