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未完一案又審 戴耀廷高院西九兩邊走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一案未完一案又審 戴耀廷高院西九兩邊走

港大前法律學系副教授戴耀廷等9人,因佔領運動案被判串謀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罪成,被判緩刑至監禁16個月不等,各被告提出上訴,案件原定去年審訊,因疫情影響押後一年至今早處理,上訴庭3位法官包括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潘敏琦及彭寶琴負責審理。原需於今日繼續出席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初選案的首被告戴耀廷,今早由在柙懲教署職員押送到高院出席上訴聆訊。

在佔中案之中,戴耀廷前年服刑約4個月時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但他日前因「35+」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拘留,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的保釋聆訊至今日凌晨暫時休庭,戴耀廷被還押至早上再出席佔中案上訴聆訊。

佔中案的其餘被告陳健民、邵家臻、黃浩銘已服刑完畢,張秀賢被判社會服務令,至於朱耀明、陳淑莊、鍾耀華及李永達,就獲判緩刑。

代表戴耀廷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提到,佔領運動正式開始時很大程度屬於沒有計劃,參與佔領的人對於留在佔領區多久、何時結束運動等都有不同看法,其目的亦不再只有當初提出的落實普選,而是包括釋放在運動初期被捕的社運人士,發起佔領的戴耀廷等人,在運動中已起不到帶頭作用,反而屬支援角色。根據第二被告陳健民的供詞,運動在開始後已大大超出發起人原有的計劃。

張達明又指,原審法官裁決時依賴了2014年9月修訂後的佔中意向書,但當時佔領運動其實已經開始,意向書未有足夠資料讓法庭裁斷各被告是否有串謀公眾妨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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