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选举改革待人大决定后先举行选委会选举 后再选立法会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林郑:选举改革待人大决定后先举行选委会选举 后再选立法会

全国人大正审议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感谢中央继订立《港区国安法》后,从宪制层面为特区解困。她又指草案将赋予选举委员会新职权,透过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立法会议员,逻辑上应先举行选委会选举,再到立法会选举,当局在明朗化时会交代时间。

林郑月娥指,今次选举制度的修订是先由人大作出决定,授权人大常委会修订《基本法》附件一和二,再由本港修订本地法例,她说今次由中央主导程序,并非特区通过“五步曲”的方式推动选举制度的改革,因此无须经由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二通过方案,只需立法会议员过半数通过即可。

林郑月娥强调,中央修改本港选举制度,不是为了个别人士的利益,而是为了实践“爱国者治港”,并非针对民主派。 她又表示,选委会将成为选举制度内,相当核心的元素,不会是过渡安排。目前难以表明押后至9月5日的立法会换届选举,是否需再次押后,但选举委员会将赋予新职权,透过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立法会议员,逻辑上应先举行选委会选举,再到立法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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