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称需加快选举制度改革 以便选出新任特首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未来12月内必须完成有关修改香港选举制度的本地立法工作,以便选出香港新一届的行政长官。
林郑月娥接受中央电视台旗下中国环球电视网(CGTN)的访问时解释,她的任期将于明年6月结束,明年3月便要进行下一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工作,因此特区政府需于12个月内,根据人大决定进行本地立法过程,再就选举作出安排,包括选民登记和确定投票日等。
林郑月娥又指,全国人大有关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相信只是原则性和完善制度的重点,同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决定,修改基本法附近一和附件二。
她指按照人大副委员长王晨的说法,会有机制审核或证明候选人资格,以及是否符合爱国者标准,相信稍后的公布中,资格审核机制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对于为何不是由特区政府提出修改选举制度,林郑月娥强调中央有权主动作出修改,当下香港环境紧迫,特区政府不能按照既定步骤进行,情况就如去年《港区国安法》出台时的情况,只能由中央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