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倾向以一条综合条例草案处理所有修改选举法例 会亲自督导各选举环节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林郑:倾向以一条综合条例草案处理所有修改选举法例 会亲自督导各选举环节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接受本地多份报章访问时表示,完善本港选举制度的时间表非常紧凑,一定要在未来12个月内,完成本地立法及进行3场选举。林郑月娥表示,预料要修改逾20条主体和附属法例,部分修订是“牵一发动全身”,所以倾向以一条“综合条例草案”形式处理。

林郑月娥强调会亲自督导草拟、听取意见、公众解说等工作,认为相关的事情太重要,同港区国安法不相伯仲,不会下放予其他人处理。她又说,一定要做好未来12个月的3场选举,不存在说“尽量做”,她会亲自督导每个环节,不下放他人做,她又说已获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支持,会“开快车”审议草案。

另外,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当中,包括设立香港特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说,任何参选人,无论是参选特首、选举委员会、立法会,都需要由资格审查委员会确保想参选的人,符合爱国者治港要求,她说委员会的层次一定高过选举主任,一定更高层次,亦不会只是一个人。

被问到如何看“揽炒派”批评人大决定是民主倒退,民主派无参政空间,林郑月娥说,爱国者有客观标准,某人能否参选,答案不在她,而是在对方,又说完善选举制度只会令参政空间更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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