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網上煽惑包圍新屋嶺罪成 改判囚13個月
一名37歲地盤工人,前年以網名「金正恩」,在Facebook 社交專頁聲稱警方在新屋嶺扣留中心輪姦女示威者,煽動他人包圍新屋嶺,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刑罰過輕申請覆核,上訴庭改判被告監禁13個月。
律政司指原審裁判官沒有充分考慮一直有預謀的被告潘榕偉,虛構針對警方的言論,明顯是挑戰法治及仇視警隊,帖文又呼籲「全民包圍新屋嶺」、「救出義士」,顯示裁判官沒有充分考慮被告言論有「搶犯」的意味,被告虛構自己有「黑警同學」,意圖增加消息可信性,醜化警務人員。
上訴庭裁定原審裁判官原則上犯錯,明顯判刑過輕,考慮犯案手法、帖文內容、針對執法人員的攻擊、可能引起破壞公眾秩序的風險,認為即使被告沒有案底,亦必須判以監禁式刑罰,考慮到被告已完成40小時社會服務令,最終改判監禁1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