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会预留足够时间供立会审议修改选举法例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行政会议前表示,对人大常委会公布,下星期一及二审议修改本港选举制度感到高兴,有助在非常紧凑时间表内,分秒必争落实修改。
林郑月娥指人大常委会通过两项基本法附件修订后,特区政府未能即时向立法会提交修例草案,但会争取尽早提交。她指政府工作目标,一是要应付未来12个月内三场选举,尤其行政长官选举,需要最迟在明年三月底举行,新任行政长官才能赶及明年七月一日上任。
林郑月娥指另一个目标就是要确保立法会有最多时间审议,政府不会因为目前立法会绝大部分议员属于建制派,就认为不必审议或很快可以通过。她相信到时相关法案委员会,会有较密集会议,确保有足够时数审议,她已表明到时其他法案审议工作可以暂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