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轩危害国家安全罪4月7日再提堂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李宇轩危害国家安全罪4月7日再提堂

弃保潜逃12港人案,李宇轩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控罪,案件再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现年30岁的李宇轩未有出庭应讯。控方指,被告由内地返港,正要接受14天隔离检疫,隔离令于4月4日晚上届满,申请再将案件押后。案件上次提堂时被告并无法律代表,今次由大律师罗达雄代表。

总裁判官苏惠德批准案件,押后至4月7日下午再提堂。辩方律师团队曾经跟李宇轩见面。

李宇轩被控3项控罪,包括违反港区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指他在去年七月至今年二月中,在香港与黎智英、刘祖廸等人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组织、人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敌对行动,又被控串谋协助罪犯及无牌管有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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