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正宇指新查册安排 已平衡保障私隐及公众索取资料权利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许正宇指新查册安排 已平衡保障私隐及公众索取资料权利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许正宇表示,《公司条例》下就公众查册目的一直有明确规定,所有人都应在符合公共登记册用途的前提下索取及使用资料,非必要的资料应当受到保护,无人可有特权,强调新安排在继续容许公众获取所需个人资料,及保障个人私隐间,取得合理平衡,亦与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做法相若。

政府建议2023年底前,分阶段实施新查册安排,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首阶段容许公司可不提供登记册上载有董事的通常住址,以及董事和公司秘书的完整身分识别号码予公众查阅。

许正宇在网志指,新安排实施后,所有查册人士可继续取览公司登记册上的公司董事资料,包括董事个人通讯地址及部分身分识别号码,以取代现有的个人住址,其他现时可查阅的资料仍然可供查阅,连同董事姓名及公司名称,认为已足够让查册人士辨认董事身分,传媒亦可继续以填报目前第七项作查册目的。

他又指,新安排亦将引入“指明人士”安排,容许透过申请取得完整个人资料,例如需进行客户尽职审查的金融机构及专业团体,若要取得董事的受保护资料,可在获得有关人士授权后,向公司注册处申请取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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