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內地遣返5港人被控暴動或製造爆炸品等罪 今分案提訊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由內地遣返5港人被控暴動或製造爆炸品等罪 今分案提訊

棄保潛逃「12港人案」的其中8名被告,上月底在深圳刑滿出獄後遣返本港,分別被控暴動及製造爆炸品等罪,當中5人已完成檢疫,今早分為3宗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分別押後至下月3日或5日再提訊,5人都無申請保釋,並放棄8天覆核權利,還柙期間交由懲教署看管。其中30歲被告黃偉然,被控製造爆炸品,涉嫌於去年1月16日,在上水沙頭角路吳屋村附近,製造DNT烈性炸藥。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在同一法院再提訊。

至於19歲被告郭子麟,被控於前年11月18日,於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以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案件押後至下月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提訊,預料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審訊。

第三宗案件涉及3名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他們分別涉嫌在前年12月8日,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以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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