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違反國安法案再提堂 唐英傑就不設陪審團提司法覆核
首名違反國安法案件的被告唐英傑,去年7.1駕駛電單車展示標語旗幟,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案件在高等法院再提訊。另外,唐英傑入稟高等法院,就案件不設陪審團的決定提請司法覆核。
24歲被告唐英傑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控方早前提交由嶺南大學協理副校長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撰寫的專家報告,就唐英傑電單車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的意思、起源、歷史背景,及其行為如何侵犯條例作出闡述。
法官認為,報告部分內容偏離主題,對條例的演繹應由法庭決定,只接納口號起源及意思的部分,拒絕接納專家探討「分裂國家」 的含意,和口號是否含有分裂意圖的部分。
另外,唐英傑入稟高等法院,就案件不設陪審團的決定提請司法覆核,質疑律政司無給予申請人機會陳述,決定亦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