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警告外國包庇本港罪犯將自食其果
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早前在社交網站說,向英國申請的政治庇護已獲批。特區政府發聲明,強烈反對和不滿任何國家、地區、組織或個人以任何方式包庇罪犯,批評是蔑視法治,極不尊重香港法律制度及粗暴干涉香港事務。
發言人指,外國政府包庇這批罪犯,窩藏在有關國家或地區,對他們所犯的罪行視而不見,不顧對當地社會和居民可造成的安全威脅,最終會自食其果。
發言人表示,自前年6月一連串暴亂和「港獨」違法行為以來,不少在香港干犯嚴重罪行的罪犯,畏罪潛逃離港,逃避法律責任,批評他們堆砌諸多藉口,包括欺騙法庭以獲批准離開香港、假稱是因政治理由被起訴等,刻意逃避法律制裁,是羞恥和懦夫的行為。
發言人強調,在香港任何拘捕和檢控都是針對犯罪行為,與政治立場、背景或思想無關,任何法治社會都無法接受有人可凌駕法律,或有特權可以犯法而不用面對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