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水警察宿舍投掷汽油弹 63岁汉判囚42个月
一名63岁已退休男子,去年3月23日,向上水已婚警察宿舍投掷3枚汽油弹,以及管有一把锄头及通渠水,早前承认有意图纵火、控管有腐蚀性物品及管有物品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3项罪名今日在区域法院共被判囚42个月。
法官李庆年判刑时表示,被告的行为是对法治的直接冲击,纵火为严重罪行,判刑须具阻吓性。被告在凌晨时犯案,当时宿舍内的居民已熟睡,警觉性较低,被告的行为有可能带来更高的潜在风险。
李庆年又说,被告声称用铁线锁上铁闸是为阻碍他人追捕,但无可否认也会增加居民逃离现场的风险,加上被告投掷的其中一个汽油弹,击中宿舍内的汽车,汽车内载有易燃液体,有机会引起爆炸,风险随之增加。
李庆年说,接纳被告愿意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3项控罪分别判处6个月至42个月监禁,同期执行。
警方欢迎裁决,指判刑足够反映罪行严重性,同时具阻吓性,再次批评被告行为妄顾他人安全,重申不容许任何破坏公共秩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