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庄等人酒吧违限聚令 法庭裁定表证成立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陈淑庄等人酒吧违限聚令 法庭裁定表证成立

立法会前议员陈淑庄,去年4月涉嫌与中小企食店联盟召集人林瑞华等近30人,在旺角一间酒吧内聚集,酒吧负责人陈伟才怀疑未有替顾客量体温,以及容许多于4人同坐一枱,3人各被票控违反限聚令及酒吧禁令等罪,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续审。裁判官裁定3名被告面对所有传票均表面证据成立。

辩方大律师陈仁杰昨日指,警员替陈伟才录口供前未有作出警诫,陈伟才的口供属不正当取得,要求法庭行使酌情权剔除,以确保审讯公平。

控方强调,当时警员未有合理怀疑陈伟才干犯罪行,调查只是针对陈淑庄,才未有向陈伟才作出警诫,做法并不违反守则。即使警员未有施行警诫,但当时陈伟才主动要求联络律师,并在获得法律意见后三度行使缄默权,拒绝回答警方提问,显示他明显知悉法律权利。

辩方反驳指警方替陈伟才录取口供前,至少两度持手令到酒吧搜查,显示早已有合理怀疑有人犯法,在客观上,酒吧负责人绝对有可能犯法,警方未有警诫而录取口供,对陈伟才非常不公平。

裁判官考虑控辩双方陈词后,裁定陈伟才的口供是自愿作出,可以呈堂及采纳成为证供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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