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稱國安法指定法官做法奇怪及有爭議 促法律界和政府為法治發聲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今年1月退休卸任後,首次在一個英國網上論壇發言評論香港的司法獨立,他指香港的政治人物及部分傳媒尤其扭曲法治,大律師和政府應為法治發聲。他又首次評論港區國安法提出行政機關指定法官審理案件,做法存在「爭議」及「奇怪」。
馬道立於上月初在英國律師學院Gray’s Inn網上論壇發言,指香港因為社會事件及其後國安法立法後,部分人因法庭的判決結果或出於政治偏見,在無根據下指控法官有偏見作出裁決。「當有裁決不符合某些政治傾向,就會有人要求改革法庭,認為法庭無做好工作、法官要做多些,或者法官不可信。」馬道立形容,某些言論過去可能甚至被視為藐視法庭。
馬道立說,法律制度的信心至關重要,否則法律不能發揮基本作用,有份參與法律制度的人必須堅持彰顯人的尊嚴、人權、尊重他人權利、司法獨立、履行公義等過去一直視為理所當然的概念。他說由於司法機構及法官不宜自己發聲,大律師、律師、學者等需承擔為法治發聲的工作,包括律政司司長應向公眾解釋何謂法治及原始客觀的事實,回應無根據的指控。
馬道立又罕有提及國安法下指定法官安排。他主動回應席間討論到司法獨立概念下,應該司法機構自行決定由那一名法官審理案件,「而非由一些可能有政治或其他角度或背景的人處理」。但他又形容目前已兩個保護措施,一是必須在現行法官中指派,二則需要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但總結不忘重申國安法中指定法官的條文奇怪(strange)。
馬道立退休後,將復出擔任仲裁及調解員,根據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資料,馬道立在香港、新加坡及英國三地執業擔任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