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道立称国安法指定法官做法奇怪及有争议 促法律界和政府为法治发声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马道立称国安法指定法官做法奇怪及有争议 促法律界和政府为法治发声

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马道立今年1月退休卸任后,首次在一个英国网上论坛发言评论香港的司法独立,他指香港的政治人物及部分传媒尤其扭曲法治,大律师和政府应为法治发声。他又首次评论港区国安法提出行政机关指定法官审理案件,做法存在“争议”及“奇怪”。

马道立于上月初在英国律师学院Gray’s Inn网上论坛发言,指香港因为社会事件及其后国安法立法后,部分人因法庭的判决结果或出于政治偏见,在无根据下指控法官有偏见作出裁决。“当有裁决不符合某些政治倾向,就会有人要求改革法庭,认为法庭无做好工作、法官要做多些,或者法官不可信。”马道立形容,某些言论过去可能甚至被视为藐视法庭。

马道立说,法律制度的信心至关重要,否则法律不能发挥基本作用,有份参与法律制度的人必须坚持彰显人的尊严、人权、尊重他人权利、司法独立、履行公义等过去一直视为理所当然的概念。他说由于司法机构及法官不宜自己发声,大律师、律师、学者等需承担为法治发声的工作,包括律政司司长应向公众解释何谓法治及原始客观的事实,回应无根据的指控。

马道立又罕有提及国安法下指定法官安排。他主动回应席间讨论到司法独立概念下,应该司法机构自行决定由那一名法官审理案件,“而非由一些可能有政治或其他角度或背景的人处理”。但他又形容目前已两个保护措施,一是必须在现行法官中指派,二则需要咨询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但总结不忘重申国安法中指定法官的条文奇怪(strange)。

马道立退休后,将复出担任仲裁及调解员,根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资料,马道立在香港、新加坡及英国三地执业担任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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