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成区诺轩原被判社服令改判囚9星期 上诉庭称刑罚须具阻吓力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袭警罪成区诺轩原被判社服令改判囚9星期 上诉庭称刑罚须具阻吓力

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前年7月7日在油麻地警民冲突现场中以扬声器向警务人员讲话及敲打警方盾牌,早前被裁定两项袭警罪成,原被判140小时社会服务令,律政司不服,复核刑期,上诉庭上月裁定原审裁判官判刑原则有错,改判区诺轩监禁9个星期,上诉庭今颁判词指判刑须有阻吓作用。

上诉庭颁下判词指出,袭击正在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不仅伤害有关的警务人员,也冲击他所代表的法纪及治安,袭警是严重罪行,必须判处犯案者具足够惩罚及阻吓的刑罚,判罚目的不仅是要保护正在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也是要维持法纪及治安。

判词引述案例指,法庭一般来说需对干犯袭警罪的人判处即时监禁,以收惩罚和阻吓之用,原审裁判官完全没有触及惩罚和阻吓,也没有解释为何即时监禁的判刑原则不适用于答辩人。

上诉庭认为,社会服务令报告书虽然指答辩人对行为懊悔,但似乎只是对家人觉得愧疚,说不上是真诚悔意,原审裁判官看来是误以为答辩人有真诚悔意,所以误判社会服务令,判刑不但是原则有错,亦是明显过轻。

上诉庭指出,考虑案情及两项控罪部分的刑期同期执行,量刑起点为12个星期,区诺轩已经完成105小时15分钟的社会服务,法庭酌情减刑3个星期,判处他需服的总刑期是9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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