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局:选委会界别分组团体选民须有3年牌照证明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政制局:选委会界别分组团体选民须有3年牌照证明

立法会法案委员会继续审议修改选举制度草案,有议员问到参与选举的团体必须持续运作三年定义是如何界定,政府指,界别分组的团体选民须以牌照来证明运作时间。

立法会议员(九龙东)谢伟俊:“维持运作及持续运作可能有些不同,维持,可能是奄奄一息都是维持,取得牌照后不做事,只是交牌费都是维持,但持续有感觉上,我认为是有生意,一直有行动的才是持续,这是否有需要在定义上加以说明或者现在说清楚。”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邓忍光:“其实我们每个界别现在都有牌照,所以不可能有人没有牌照然后又可以运作到三年,如果没有运作根本无法取得牌照,所以在此加了三年,而是每个(界别)都有相应的牌照要求,所以以往的开放性随时说自己合资格选民的情况不再可能发生。”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