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 申終止聆訊失敗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快必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 申終止聆訊失敗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涉去年展示標語,高叫「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項控罪,法官陳廣池早前裁定區域法院有權處理案件。就辯方申請終止聆訊,質疑法例違憲,控方濫用司法程序,以及要求其提供進一步控罪詳情,陳廣池法官今於區院拒絕批出申請。他指違憲可以是審訊時提出的爭議點,但未能證明被告不獲公平審訊,且控方已提供合理控罪資訊。

被告譚得志(48歲)涉三案已合併處理,他被控去年1月至7月干犯7項發表煽動文字罪、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以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等共14項控罪。案件正審將於5月3日作審前覆核,於5月10日開審。

辯方挑戰區院無權審理此案,法官陳廣池早前裁定有司法管轄權處理案件,辯方不提司法覆核,陳官今就辯方提出的另外兩項爭議作出裁決。

陳官指法庭在兩個情況下可運用司法權終止審訊,分別是有不公審訊和濫用司法程序時。陳官認為違憲是其中一個審訊時可提出的爭議點,但非用以終止聆訊,辯方未能說服法庭本案審訊不公,遑論是濫用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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