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新規定 3年一次覆查教師刑事紀錄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教育局新規定 3年一次覆查教師刑事紀錄

教育局將會採取一系列措施,改善教師註冊工作,由下學年起,教育局會為所有註冊教師每3年進行一次全面刑事紀錄查核,以保障學生。

教育局指出,目前部分教師專業失德的嚴重個案,但又未至於要終身停牌的話,就只能予以譴責,認為譴責和取消註冊之間存在很大差距,因此會引入取消教師註冊年期的罰則,例如可以在取消教師註冊時,訂明3年內不再考慮註冊申請。

教育局亦會為學校提供調查注意事項一覽表,內容包括調查原則、調查程序、提交報告的時限和跟進事項,以及學校調查報告的樣本,希望提高調查效率。

教育局亦會定期公佈完成和正在跟進的個案數字,讓教師提高敏感度,謹言慎行,守規守法。

資助小學校長會名譽主席張勇邦認為,新措施對學校而言是多了保障,他指在現行機制下,學校在聘請老師時,只能夠查核教師有否性罪行紀錄,以及教師的註冊是否有效等資料;至於應聘教師本身有否刑事紀錄,只能靠對方自願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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