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部份被告將於東區法院再訊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12港人案部份被告將於東區法院再訊

棄保潛逃12港人案中的部份人士,早前在深圳刑滿後移交回港,當中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在港涉及的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其中張俊富被加控管有爆炸品及無牌管有槍械兩罪,另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則獲撤銷。案件押後至下月7日,處理轉介至高等法院的文件,各被告須還押候訊。

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同被控在前年12月8日,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另外,張俊富同被控在前年12月在荃灣一個單位內管有兩盒煙花,同月在同一地點管有罐裝含「諾香草胺」的噴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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