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修例打击起底罪行 定罪最高可罚款100万监禁5年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政府将修例打击起底罪行 定罪最高可罚款100万监禁5年

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文件,交代修例打击起底行为的细节。当局建议在《私隐条例》加入条文,任何人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披露当事人资料,并有意图威胁、恐吓或骚扰当事人或家人等,而当事人或家人亦因而蒙受心理伤害,有关人士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0万元和监禁5年,一经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万元和监禁2年。

当局又建议,赋予私隐专员调查和检控的权力,如有合理理由,可要求任人提供相关资讯、文件或物品,以及回答专员问题,协助调查,亦可以申请手令进入处所搜证。如果有人拒绝合作,或存心欺骗,拒绝配合调查,又或蓄意提供虚假误导资讯,亦会构成罪行。专员亦可因应社会上已出现或很大机会可能出现大规模或重复违反条例的情况,向法庭申请禁制令,阻止特定人士或群体的起底事件。

另外,新例又建议专员亦将有法定权力,要求纠正涉及起底的内容,由于网络无地域限制,当局建议让专员有权向在香港向香港居民提供服务的任何人,送达纠正通知。如果有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纠正内容,除非有合理辩解,否则即属犯罪。

当局亦建议就纠正通知设立上诉机制,收到通知的人可以在14日内向行政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但期间亦要先在指定期限内纠正内容,以减低当事人或家人的伤害。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