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在美行賄罪成不報備 醫委會裁定專業失德除牌1年
醫務委員會就本身是眼科醫生的前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在美國被裁定行賄罪成,舉行紀律聆訊,決定在普通科醫生名冊,將他除名1年,並對他未有在定罪後28日內作出報告,裁定他專業失德,發出警告信。 何志平早上未有出席聆訊,亦未有代表律師出席。
醫委會不同意現階段進行紀律聆訊是不公平,因何志平沒有向醫委會提交有關他案件上訴的資料,加上有關上訴去年已被駁回,即使再提上訴,亦不影響他被定罪的事實。
醫委會又指,因案件的性質及嚴重性,認為何志平沒有藉口不在指定時間內向醫委會報告,形容他的行為不符合本港註冊醫生應有標準,裁定他專業失當成立。
醫委會強調紀律聆訊的目的不是要何志平因貪污案件接受第二次懲罰,而是要保障公眾及維持公眾對醫療專業的信心。雖然何志平不是利用註冊醫生的地位犯案,但亦不能擺脫道德框架,重申他所干犯的貪污案件令人關注。
何志平及代表律師缺席醫委會的紀律聆訊。何志平於2018年在美國被裁定違反海外反腐敗法及洗黑錢罪等7項罪,於美國因賄賂非洲官員等被判囚3年,另外他沒有在罪成28天內向醫委會報告,違反醫委會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