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福袋贿选罪成两名助选义工还押月底判刑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派福袋贿选罪成两名助选义工还押月底判刑

在2018年立法会九龙西补选中4人被控舞弊贿选,其中2名向选民派发“福袋”的义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须还押看管,案中2名被控的选民则罪名不成立。

罪成的被告均深水埗居民组织“海丽之友社”义工,分别为42岁的邓奕梅及52岁的王维霞,被控涉嫌派发“福袋”以诱贿2名海丽邨选民,投票给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郑泳舜。

裁判官许肇强指42岁女义工向调查人员招认后,即使有Whatsapp对话纪录作铁证,仍极力维护幕后策划人,与52岁女义工必然曾达成协议,为民建联提供福袋,由前者出面,诱使海丽邨居民投票支持郑泳舜。案押后至本月26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报告。

裁判官裁决时表示,控方已证明2名义工有串谋意图,包括多次向居民发讯息,提及“民建联”、“投2号,有嘢送”等,不接纳她自称只是“拉票”及“投票统计”,亦不接纳被告因为从内地来港或词不达意等作为抗辩理由。另外,其中一人负责提供选民名单,裁判官认为她对串谋协议有认知,最终裁定2人罪成。

对于两名脱罪的选民,裁判官就说,不能排除2人与42岁女义工对话只属于敷衍了事,控方亦无足够证据证明2人投票会受“福袋”影响,裁定2人“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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