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致光指劳工处不排除撤消违国安法新工会登记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罗致光指劳工处不排除撤消违国安法新工会登记

劳工及福利局长罗致光表示,《港区国安法》列明,要对社会团体涉及国家安全事宜,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当中“社会团体”包括根据《职工会条例》登记的职工会,而加强监督管理是劳工处的责任,劳工处有责任根据掌握的资讯作主动跟进,不排除取消职工会的登记。

罗致光在网志指出,劳工处职工会登记局要处理于2019年底出现新职工会申请登记“海啸式”增加,已登记职工会数目由2019年底上升54%,至2020年底1400多个。但他亦提到,在2020年有247宗撤回申请,而单在今年4月有64宗撤回申请。

他又指,随着新登记职工会持续上升,职工会登记局执行《职工会条例》的工作亦需要全面提升,以确保所有职工会遵守《职工会条例》。

罗致光指,按国安法规范的监督和管理已登记职工会的工作,与劳工处执行《职工会条例》有关,如个别已登记职工会涉嫌违反《职工会条例》,职工会登记局会跟进,而跟进工作不一定在收到投诉时才展开。 至于教育、宣传及指导的工作,罗致光指,劳工处要配合特区政府整体的策略和工作,以拟定相应措施,促进职工会理事及职员对国家安全概念及相关规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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