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1组织未经批准集结 黎智英等10人认罪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前年10.1组织未经批准集结 黎智英等10人认罪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10 人涉及前年10月1日未经批准集结案件,早上在区域法院开审。包括黎智英、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杨森、何秀兰、吴文远、单仲楷及蔡耀昌承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10人同时被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吴文远和蔡耀昌认罪。

案件下午在区域法院续审。法官胡雅文读出案情,10名被告在庭上表示明白及同意案情。法庭播放控方呈堂的多条新闻片段,包括前年9月30日在审终法院外,陈皓桓在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清楚了解参与这次游行会被捕,但仍然会以个人身份游行。李卓人亦在同场合呼吁市民参与十一游行。庭上又播放游行前一日,警方在记者会上对游行的风险评估,指当时示威活动的暴力行为,同恐怖主义愈来愈近。

案件涉及2019年10月1日港岛游行,10名被告同被控于 2019年10月1日组织、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首名4被告,包括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被控 2019年9月30日,在中环终审法院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4人表示认罪。法官胡雅文表示,在下周一听取各被告求情。

黎智英、李卓人、梁国雄及何秀兰,早前因其他案件分别被判囚8至18个月,何俊仁及杨森则获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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