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指凍結黎智英資產 因有合理懷疑涉及危害國家安全
政府首度引用港區國安法,凍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股份,及他持有的3間私人公司的銀行資產,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是因為有合理理由懷疑有關資產會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凍結資產是確保有關資產不會再用於相關罪行。
李家超表示,根據《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細則,如果他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些資產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相關的財產,就可以發出通知凍結,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政府必然會嚴厲執法,追究到底,用法律有效手段,確保有關罪行得到法律制裁;而凍結資產是重要措施,可防範和制止相關罪行。
李家超說:「國安法下所訂明細則清楚講明,我充分考慮資料後,如果我是有合理理由懷疑有關資產是相關罪行的資產,我是可發出書面通知凍結有關資產,今次我們所採取的行動是依據法律,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與新聞工作沒有直接關係。」
至於凍結資產的款額,李家超就指不適宜公開。但他表示,國際公認凍結資產是有效應對和防範洗黑錢以及違法行爲融資的措施,有法律條文清晰列明哪些情況下資金涉及違法行爲和犯罪得益,並有法庭程序確保警方行使權力合乎規範。
被問到會否取締《蘋果日報》,李家超指,今次行動是依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與新聞工作無直接關係,強調任何人從事任何工作,都要守法。
港府上周五首度引用《港區國安法》凍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股份,及他三間公司的銀行財產,黎智英持有百分之71.25壹傳媒股份。停牌前,壹傳媒報0.186元,市值4.9億元。 壹傳媒今日開市前停牌,以待發出有關聲明屬公司內幕消息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