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1非法集结案 何俊仁等6人还柙下周判刑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前年10.1非法集结案 何俊仁等6人还柙下周判刑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何俊仁等10人,被控于前年10月1日大游行中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各人昨日已全部承认。控方今早在庭上播放案发当日的游行片段供法官参考。何俊仁及杨森,早前在8.18及8.31集会案中被判缓刑,而吴文远在干犯本案时更是有缓刑令在身,法官下午处理6人保释事宜,控方开庭即要求取消全部被告的担保,法官下令原获保释的6人,包括陈皓桓、何俊仁、杨森、吴文远、单仲偕及蔡耀昌全部要还押。法官将于下周一听取各被告求情,并在下周五判刑。

案中10名被告为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杨森、何秀兰、吴文远、黎智英、单仲偕及蔡耀昌。10名被告全部承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另有4名被告承认煽惑,及2名被告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当中4名被告李卓人、梁国雄、何秀兰及黎智英因8.18及8.31未经批准集结案正在服刑,何俊仁、杨森早前亦涉这两案被判缓刑;此外,吴文远在2019年9月因参与2016年反释法游行,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被判囚14天但准缓刑一年,但他在缓刑令其间干犯本案,控方表明将以其违反缓刑条件为由,申请即时执行该14天刑期。

案情指,当时为民阵副召集人的陈皓桓于前年9月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打算在10月1日举办集会及游行,但警方拒批通知书。不过,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仍于9月30日在终审法院外开记者会,煽惑市民参与10.1游行,并由铜锣湾游行至中环。

于案发10月1日当天,杨森、黎智英在铜锣湾曾接受传媒访问,黎智英称只是来“行街”。起步前,多名被告会见传媒,期间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曾发言,而何俊仁、杨森、何秀兰、吴文远、黎智英及单仲偕则站在旁边以示支持、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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