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下午审议修改选举制度草案 最快明日表决
立法会下午恢复二读辩论修改选举制度的条例草案,立法会大楼外有便衣及军装警员驻守,有警车停泊,当局派出俗称“狗仔队”的政府人员在立法会各个出入口纪录议员进出。
根据辩论及表决安排,议员有三个阶段的发言机会,其中全体委员会阶段可多次发言,每次上限5分钟,有建制派议员预料,法案最快星期四表决。
条例草案包括8项主体法例及24项附属法例,涵盖15个范畴,包括行政长官、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办法,以及加入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的新罪行。政府共提出369项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