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集結案黎智英李卓人等判囚14至18個月 前年騷亂不斷官斥被告和平遊行想法天真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10.1集結案黎智英李卓人等判囚14至18個月 前年騷亂不斷官斥被告和平遊行想法天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10名民主派人士,承認前年10月1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上午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時任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及民主黨何俊仁,上午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8個月。黎智英入獄14個月。在早前另一宗未經批准集結被判緩刑的楊森和何秀蘭,分別被判入獄14個月。

法官胡雅文說兩人與何俊仁一樣,是重覆犯案,過去的社會服務不能夠再成為判處緩刑的因素。部份人的刑期,可以與早前兩宗未經批准集結的監禁刑期同期執行。單仲偕和蔡耀昌分別被判入獄14個月,但獲緩刑2年。

胡雅文在判刑時指,前年6月以來,騷亂不斷持續和暴力行為升級,雖然部份被告呼籲市民參與和平理性非暴力的遊行,但在社會暴力事件無日無之下,認為遊行可以和平進行是天真和不切實際,強調在當時的社會狀況下,不斷重覆「和平」不代表會變真。

法官又指,部份被告提出「公民抗命」並非求情因素,指「公民抗命」必須展示行動屬和平非暴力。 法官指,部份被告早前就前年8月2宗未經批准集結案件被入罪,但前年10月1日的社會局勢更為不穩定,情況不能比擬。

一眾被告早前一直還柙,早上被押到法庭,部份人開庭前與旁聽的支持者和親友揮手,支持者向他們高呼「加油」以示鼓勵。陳皓桓等人又一度在開庭前高呼「六四悼念、七一發聲」等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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