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选举制度修例刊宪生效 政府强调将妥善举行选举
政府将修订选举制度的修例刊宪,今日生效。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已履行以本地立法,落实完善选举制度的宪制责任,将按照法例,妥善筹备和举行紧接而来的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立法会换届选举和行政长官选举,并会与选管会和选举事务处紧密合作,致力确保选举在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下举行。
发言人又重申,完善特区选举制度,将为“爱国者治港”全面落实提供坚实保障。 新制度下,选举委员会的界别由4个增至5个,合共1500人,立法会会增至90席,当中40席由选委会选出。修例亦加入审查参选人资格的委员会,成员由特首委任,最多8人。
另外,法例亦订明,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都被列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