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迷你仓只四份一完全符合安全要求 陈克勤促政府引入发牌制度监管
导致两名消防员丧生的九龙湾迷你仓大火于2016年发生,5年转瞬过去,虽然政府立法提升迷你仓及其所在旧式工业大厦(工厦)消防安全,并加强执法,但现时仍有很多迷你仓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立法会议员陈克勤就此提出质询,问政府会否引入发牌制度,以加强规管迷你仓的经营。
保安局回应指,现时本地690间迷你仓当中,有167间同时遵办屋宇署和消防处两个部门的要求。即大约只有四份之一的迷你仓,是完全符合政府提出的安全标准。政府表示相关部门会继续按照现行法例,跟进有关迷你仓余下待遵办的要求,并对迷你仓内发现的违规情况采取执法行动。
保安局指出,自2016年6月起,消防处、屋宇署、地政总署等相关部门一直按照现行法例,对全港迷你仓内发现的违规情况采取执法行动,要求有关迷你仓营运者和业主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以改善迷你仓的安全水平。而根据相关部门的巡查所知,现时本地有690间迷你仓,由约130家公司经营。
而自2016年6月至2021年4月底,消防处已巡查共1166间迷你仓(当中部分迷你仓已结业)。消防处根据《消防条例》(第95章)向927间迷你仓的营运者共发出3154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另外,过去5年共186间曾获发“通知书”的迷你仓的经营地点涉嫌违反相关地契条款,当中90间已结业。
消防处在过去5年已向247间未有遵从“通知书”的迷你仓营运者提出检控,当中有37宗个案已定罪,共罚款$572,600。在屋宇署方面,该署已就17间未有遵从法定命令的迷你仓向有关业主提出检控,当中有9宗个案已定罪,共罚款$199,995。
截至2021年4月底,在现时营运中的迷你仓中,有216间已完全遵办消防处发出的所有“通知书”,139间已完全遵办屋宇署发出的所有法定命令,当中有99间同时遵办两个部门的要求;在近年新开业的迷你仓中,有104间完全符合消防处的要求,99间完全符合屋宇署的要求,当中68间同时符合两个部门的要求。
保安局表示,总括而言,现时本地690间迷你仓当中,有167间同时遵办两个部门的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会继续按照现行法例,跟进有关迷你仓余下待遵办的要求,并对迷你仓内发现的违规情况采取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