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处5年来共发现3,154项迷你仓火警危险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消防处5年来共发现3,154项迷你仓火警危险

牛头角淘大工业邨2016年迷你仓大火,事发已经5周年。消防处回复本网查询时指出,截至2021年4月底,消防处累计在927间迷你仓共发现3,154项火警危险,并向其营运者发出“通知书”,当中2,200多项火警危险已被消除。消防处亦已向247间未有遵从“通知书”的迷你仓营运者提出检控,当中有37宗个案已定罪。

消防处表示,正根据现有法例就迷你仓的违规情况执法。消防处重申,迷你仓营运者应尽快纠正迷你仓内的安全隐患,消除所有火警危险,以保障租户、员工及其他大厦使用者的安全。

消防处指出,鉴于迷你仓的布局、设计及营运模式可能实质上构成安全隐患。自2016年6月,消防处联同屋宇署、地政总署和劳工处展开跨部门执法行动。各部门根据相关现有法例跟进全港迷你仓,要求有关迷你仓营运者尽快消除有关安全隐患,以符合现行法例的要求,改善迷你仓的安全水平。于2016年行动初期,消防处发现全港约有800多间迷你仓。而截至2021年4月底,全港共有690间迷你仓。

现时消防处于侦察到有新营运的迷你仓时,会按既定机制联同相关政府部门安排到该迷你仓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就消防处而言,会根据香港法例第95F章《消防(消除火警危险)规例》,向存在火警危险的迷你仓营运者发出“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通知书”),要求营运者在指定限期内消除该等火警危险,否则一经定罪,可处第6级罚款(即$100,000),并可另处罚款每日$10,000。

消防处表示,根据巡查结果显示,迷你仓普遍潜在以下火警危险:(甲)迷你仓贮存间隔的排列布局存在安全隐患;(乙)窗口遭阻塞/数量不足;(丙)消防喉辘系统覆蓋不足;(丁)出口和方向指示牌数量不足;及(戊)单位逃生门上锁或装有不合规格的门锁。

消防处会在“通知书”到期后进行覆检。给予消除不同类型火警危险的指定遵办限期,须视乎有关工程的复杂程度,例如涉及单位逃生门上锁的指定遵办限期为一小时,而涉及迷你仓贮存间隔的排列布局及窗口不足等的指定遵办限期则为六十天。

个别迷你仓负责人在遵办“通知书”时,可能涉及较大型的工程和面对实际困难,需要较长时间以完成所有改善措施。但如果营运者及业主没有开展或有意拖延所需的纠正或改善工程,消防处有责任执法,以确保迷你仓的消防安全。

消防处自2016年至今共接获125宗有关迷你仓的投诉,内容主要涉及怀疑经营不符合规格的迷你仓,并已按照相关既定机制处理。消防处数据显示,目前已完全遵办所有“通知书”规定的迷你仓共有216间。正进行改善工程的迷你仓有 138 间。另外,市场已经充分掌握消防处的要求,新营运而没有火警危险的迷你仓共有104 间。

就迷你仓的按年发现的火警危险数目如下:

年份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1)
火警危险总数 994 1,845 135 103 51 26


(1):        有关数字截至4月30日。



消防处亦已向247间未有遵从“通知书”的迷你仓营运者提出检控,当中有37宗个案已定罪,共罚款$572,600。法庭同时向24间迷你仓的营运者共发出61张“火警危险令”,勒令营运者必须在指定限期内消除有关的火警危险。消防处会继续按照现行法例,跟进有关迷你仓余下待遵办的要求,并对迷你仓内发现的违规情况采取执法行动。

有关司法复核方面,至今有三间迷你仓的营运者就消防处发出“通知书”的要求提出司法复核许可申请。除其中一间迷你仓营运者已于去年撤回司法复核许可申请,现时还有两间迷你仓的营运者正向上诉法庭就高等法院拒绝批出司法复核申请的许可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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