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反外国制裁法》 田飞龙称香港需作出配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反外国制裁法》 田飞龙称香港需作出配合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下午闭幕,会审议通过《反外国制裁法》。学者分析指,中国目前反制裁措施主要通过行政命令,法律依据有待明确,立法将可充实中国应对美国“长臂管辖”的工具箱。

在北京,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形容是反制外部干预的“法律武器”,能依法保护中国的利益而香港有必要作出配合。

他指出,过去美国等西方国家,针对涉港及涉疆等问题制裁内地及香港相关官员,这些制裁行为挑战中国利益的底线,过往中国主要透过外交部或商务部的行政措施反击,需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认为《反外国制裁法》是反制外部干预的‘法律工具箱’。

田飞龙指,特区政府有必要修订或制定法例,配合《反外国制裁法》的实施。

田飞龙说:“有了这样一部法律的话,实际上在国际的话语权斗争当中就可以取得一个平等的地位,我们是依法行动,形成更强大的执法力量,不再局限于原来是商务部的范畴里面,仅仅在经济、外贸领域进行阻断,进行反制,或者由外交部门宣布一些单行的行政性质的反制措施,这部法律把这些措施加以综合跟提升,并且可以授权采取使对方更加痛苦、更加付出代价的一些国家性的措施,所以这件‘法律武器’更有威慑性。”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早前表示,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反外国制裁法》,认为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田飞龙认为香港有必要作出配合。

田飞龙指出,既往外国对中国的制裁,尤其是涉港的制裁,香港特区政府是缺少这个资源力量,甚至勇气去进行反撃的,所以这方面的必须要有国家的法律行动进行支撑。第一种方法就是将这部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这样的话就构成一个香港特区跟中央一起维护国家发展利益。另外一种就是说,它不列入附件三,但是特区政府主动的去修订或制定自治权范围内的阻断或反制外部制裁的法律。

田飞龙相信进行反制不会影响外资企业对香港的信心,认为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更应该与国家共进退维护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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