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提覆核勝訴 向水炮車掟磚男生判入勞教中心
去年元旦遊行一名18歲大專男學生向警方水炮車擲磚,被判18個月感化令。律政司上訴覆核刑期成功,法庭改判被告勞教中心羈押。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希望法庭判處入更生中心約4個月,至9月可以繼續大專課程,上訴庭三名法官考慮被告的更生計劃、案件嚴重性、更新中心及勞教中心等報告後,判被告須羈押於勞教中心,刑期稍後公布。
法庭認為高等學院有別於中學,有彈性讓被告向學校申請延遲入學,又指判處勞教中心可成為誘因,讓被告在中心內表現更好,爭取盡早釋放。
被告早前承認刑事毀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被判18個月感化令,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建議改判拘禁式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