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指修訂資深大律師委任建議 符合選賢任能原則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正探討容許律政司及其他部門的律政人員,可獲資格被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強調並沒有改變現行機制和委任的準則,相信大律師公會主席及律師會會長亦會先考慮各申請人是否符合準則,供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考慮,仍符合「選賢任能」的原則。
她又說,有關建議可鼓勵有重要公共職能的律政人員,令表現傑出的人員可獲司法及法律界肯定,符合公眾利益,相關人士離任政府後,他們的資深大律師頭銜不會再適用。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正探討容許律政司及其他部門的律政人員,可獲資格被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強調並沒有改變現行機制和委任的準則,相信大律師公會主席及律師會會長亦會先考慮各申請人是否符合準則,供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考慮,仍符合「選賢任能」的原則。
她又說,有關建議可鼓勵有重要公共職能的律政人員,令表現傑出的人員可獲司法及法律界肯定,符合公眾利益,相關人士離任政府後,他們的資深大律師頭銜不會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