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媒女记者抗警罪成原被判缓刑 裁判官自行复核决定下月再宣判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网媒女记者抗警罪成原被判缓刑 裁判官自行复核决定下月再宣判

一名网媒女记者去年5月旺角示威活动期间,在洗衣街公厕内反抗截查警员,被裁定抗拒警务人员罪成。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原先判被告监禁及缓刑,但其后重新开庭,指有关罪行不能以缓刑处理 ,将案件押后至下月17日重新判刑。

27岁的网媒女记者何家欣一度被判监四周,缓刑两年,自行离开法院。不过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发现有关罪行不能以缓刑处理,因此召回被告及代表律师重新开庭并作出复核,案件将押后至7月17日,重新判刑,期间被告可保释外出。

案情指,她在去年5月11日在洗衣街女厕内,抗拒四名正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主任裁判官严舜仪裁决时指,截查被告的女警身穿制服,而被告高呼“死黑警”,显示被告清楚知道警员身份,而被告大声呼叫,造成厕所外的人起哄,是为脱身制造机会,女警用双手阻止被告离开,但被拨走,法庭认同被告故意阻扰女警。

主任裁判官严舜仪。

不过,散庭后约2小时,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发现有关控罪不能判处缓刑,因此再开庭,并且道歉,承认判决有误,坦言缓刑与即时监禁会有落差,而这个落差由她造成,又说“必须复核自己”,最终押后案件至下月17日判刑,期间索取社会服务令及背景报告,被告获准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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