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張劍虹及《蘋果日報》羅偉光被控違國安法 案件押至8.13再訊兩人還押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壹傳媒張劍虹及《蘋果日報》羅偉光被控違國安法 案件押至8.13再訊兩人還押

警方國安處前日拘捕壹傳媒及《蘋果日報》5名高層,其中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連同集團旗下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等3間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4)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官將案押後至8月13日再訊,張劍虹和羅偉光被拒保釋,繼續還押。

張劍虹(右)及羅偉光(左),申請保釋被拒,要繼續還押。

案件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主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張劍虹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代表,羅偉光由大律師李澍桓代表,3間公司則由大律師許琪莉代表。

控罪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張劍虹及羅偉光,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4月3日期間,在香港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件在早上10時開庭,辯方律師表示剛收到文件,需時索取指示,並將會作保釋申請,要求將案件暫時押後。裁判官蘇惠德最終決定將案件押後1小時後再訊,5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13日再訊,以等候警方作進一步調查,當中包括需檢驗早前檢取的40台電腦及16個伺服器。被告一方不反對押後,裁判官最終批准案件押後至8月13日下午2時半再訊,兩人的保釋申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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