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张剑虹及《苹果日报》罗伟光被控违国安法 案件押至8.13再讯两人还押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壹传媒张剑虹及《苹果日报》罗伟光被控违国安法 案件押至8.13再讯两人还押

警方国安处前日拘捕壹传媒及《苹果日报》5名高层,其中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及《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连同集团旗下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等3间公司,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9(4)条,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今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法官将案押后至8月13日再讯,张剑虹和罗伟光被拒保释,继续还押。

张剑虹(右)及罗伟光(左),申请保释被拒,要继续还押。

案件由《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兼总裁判官苏惠德主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张剑虹由资深大律师陈政龙代表,罗伟光由大律师李澍桓代表,3间公司则由大律师许琪莉代表。

控罪指,《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张剑虹及罗伟光,于去年7月1日至今年4月3日期间,在香港与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案件在早上10时开庭,辩方律师表示刚收到文件,需时索取指示,并将会作保释申请,要求将案件暂时押后。裁判官苏惠德最终决定将案件押后1小时后再讯,5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8月13日再讯,以等候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当中包括需检验早前检取的40台电脑及16个服务器。被告一方不反对押后,裁判官最终批准案件押后至8月13日下午2时半再讯,两人的保释申请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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