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称冻结《苹果》资产乃国际惯例 传媒不能以新闻自由为犯法保护罩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政府冻结《苹果日报》相关公司1800万元资产的做法是国际惯例,指案件涉及的罪行非常严重,当局必须防范进一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如果收到有人申请解冻部分资产,保安局长会依法处理。
林郑月娥开行政会议前表示,,如果有公司因为被冻结资产而出现劳资问题,香港有严谨的保障劳工权益法例,不论员工来自什么机构,政府都会一视同仁提供帮助。她又指《港区国安法》有列明保障人权和自由,但人权和自由并非绝对,今次执法行动亦与新闻自由无关,强调传媒机构负责人不能以新闻自由为保护罩,而不遵守法律。
她指,一般新闻工作不应该、亦不会危害国家安全,传媒批评特区政府并无问题,但有意图或有组织去煽动颠覆特区政府,就是两码子的事,相信传媒有能力分辨。 被问到其他传媒是否应以《苹果日报》事件为鉴时,林郑月娥表示,《港区国安法》有条文要求传媒等机构要加强各自监督,防止出现相关行为,认为传媒并非要以今次事件为鉴,而是要以国安法的落实执行作为参考。
林郑月娥又反驳美国回应当局对《苹果日报》执法的言论,强调新闻工作者与外国交流并不会构成罪行,不会违反《港区国安法》,案件如果有强而有力的证据,才会被带上法庭,外界不应淡化或美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她又质疑有国家往往以维护国家安全为名做事,但就对中国和香港持双重标准,呼吁美国不要尝试指控特区政府引用《港区国安法》打击传媒,恐怕美国相关的指控都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