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涉违《港区国安法》案开审 被告唐英杰不认罪
首宗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开审,庭审不设陪审团,由3位国安法指定法官共同审理。被告唐英杰被律政司起诉3项控罪,包括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以及交替的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唐英杰在庭上表示不认罪。
唐英杰去年7月1日在湾仔,涉嫌背着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的背包,在湾仔区骑电自行车冲向警员。
在3项捏罪之中,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指被告于2020年7月1日,在东区海底隧道至湾仔谢斐道和柯布连道交界一带,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至于恐怖活动罪则指被告于同日同地,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针对人的严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安全,令警员8260、2674及12197重伤。
而危驾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则指被告于同日,在湾仔谢斐道近柯布连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险驾驶电自行车,引致警员8260、警员2674和警员12197身体受严重伤害。
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在开案陈词提到,唐英杰自2019年6月起都留在香港,由翌年4月至到国安法实施,传媒都有广泛报道,唐英杰是知悉有关法例。他又引用控方证人、岭大历史系教授刘智鹏的供词,指“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有香港独立、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裂出去,改变特区法律地位以及颠覆政权的意思。
而口号的英文意思,亦包含改变政权和社会制度,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的意思。刘智鹏特别提到,前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梁天琦在2016年参与立法会新界东补选时,曾使用相关口号。2019年7月中联办外的国徽受破坏事件,亦有出现“光时”口号。口号有港独意味,在反修例运动中亦有被使用。
今次审讯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共同审理,预料需时15天。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被告被资深大律师郭兆铭代表。
其中一名法官杜丽冰在开庭时指,知悉有人在法庭内拍照,有机会干犯简易程序罪行,决定报警,并提醒在场人士切勿在法庭范围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