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稱社交媒體欠監管長期散播假消息 修訂私隱條例乃針對非法起底行為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林鄭月娥稱社交媒體欠監管長期散播假消息 修訂私隱條例乃針對非法起底行為

《華爾街日報》報道,由多間美國科技企業組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曾信香港特區政府,表明如果當局繼續推動將「起底」刑事化,包括Facebook、Twitter、Google等科技企業可能停止在香港提供服務,以免在港員工面臨刑事起訴。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會前回應傳媒提問,表示香港在過去一段長時間,網上有好多人受到「起底」創傷,而社會亦廣泛支持處理有關問題。她說任何法例訂定時,包括香港國安法,都會引來焦慮及關注,當然在立法過程中可以疏解是最好,但她以國安法為例,可以透過實踐證明,並非如某些人初期的詆毀抹黑情況出現。

林鄭月娥表示,今次修訂《私隱條例》是針對非法起底行為,賦權予私隱專員調查和行動的權力,如果有從事網絡平台的公司提出關注,她相信私隱專員樂意見面,聽取意見,而負責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亦願意在議會內外就條文作出解釋。

而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已收到聯盟發出有關對擬議修訂《私隱條例》的意見。公署表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強烈反駁任何有關修例會影響外商在香港投資的說法。公署重申修例只涉及非法的「起底」行為及公署的相關執法權力,修例中會清楚列明「起底」罪行的範圍。私隱公署歡迎持份者對修例提出意見,並會在短期內與聯盟的代表會面,以更清楚了解他們的意見。

公署說,自2019 年中以來,在香港發生嚴重的「起底」行為,已經觸犯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線。透過將個人資料武器化,「起底」行為侵犯了個人資料私隱,並對受害者及其家人造成極大傷害。為加強打擊「起底」,特區政府建議修訂《私隱條例》,將「起底」行為定為刑事罪行,賦予私隱專員刑事調查及檢控權,政府的目標是在本立法會議年度,完成有關修例的草擬工作,並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年5月提出的修訂內容,當局建議觸犯「起底」罪行,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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