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6月9日遊行後非法集結 5人被判囚4個月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前年6月9日遊行後非法集結 5人被判囚4個月

前年6月9日民陣反修例遊行後,有大批人在灣仔區參與非法集結,當中5人被捕,被控參與罪名成立,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4個月。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表示,同意各被告不是有預謀犯罪,暴力程度較同類案件低,但各被告明知警方有驅散行動,仍無視警方的警告,留在馬路上不離開,應該意識到有關行為是非法。裁判官又指,被告逗留令現場情緒更加高漲,增加暴力風險,因此判處阻嚇性的監禁式刑罰,是無可避免。

各被告求情時表示,對遊行後沒有盡早離開現場感到後悔,明白非法集結的嚴重性。有律師求情時表示,前年6月9日當日,超過100萬人上街,但政府在遊行完結後,隨即宣布恢復二讀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令民眾不滿。

被告當時身穿普通衣服,並非黑衣,集結並非有組織。案發時仍未發生一連串的社會衝突,案情相比起反修例運動期間,同類非法集結案輕,希望法官輕判。

前年6月9日民陣反修例遊行後,示威者與警方在立法會外及灣仔爆發衝突,7名21至34歲男女,在灣仔區涉嫌參與非法集結,其中5人裁定罪名成立,其餘2人因控方舉證不足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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